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教育强县战略方针,提高我县的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农村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我县中小学部分专业教师紧缺的现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我局2012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113人。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范围、专业、人数及需求单位
(一)招聘的条件、范围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截止到2012年1月1日,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中学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2.东安籍2001届祁阳师范、零陵师范的毕业生(不受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只允许报考小学教师。
3.正在接受司法和纪委调查的人员不准报名。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需求单位
二、招聘办法
(一)直接到高等院校招聘
1.招聘条件:
专业对口的“211工程”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美术专业要求师范类的美术学和美术教育专业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毕业生。
2.招聘办法:
只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面试内容为说课(不超过15分钟)和才艺展示(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专业的面试内容为说课(不超过15分钟)。
3.招聘程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联合县纪委、编办等部门组成招聘小组,5月初直接到本、专科院校和“211工程”学校进行面试招聘,面试时邀请有关专业评委评分。
(二)面向社会招聘
直接到高等院校招聘后,尚未录满的专业,剩余的招聘名额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进行公开招考。其具体程序如下:
1.通过东安电视台和东安新闻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和地点及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⑴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 6月14日下午5:30
⑵报名地点:东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⑶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有关原件。
3.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时间:初定2012年6月26日上午(6月25日上午到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所报专业的专业知识
4.面试比例、时间及内容
⑴笔试成绩公示后(在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示),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根据招聘学科教师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⑵面试时间:根据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⑶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面试以才艺展示为主;其他专业的面试为说课(所报考专业的某一年级课本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录取原则、程序及纪律
1.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程序:⑴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⑵根据招聘学科教师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⑶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进行。⑷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其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⑸体检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所缺职位根据报考同一专业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⑹已录用人员必须按东安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3天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从招考人员中按照该专业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3.纪律:参考人员要严守考试纪律,不准徇私舞弊;招考工作人员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接受报考人员的私人宴请,不准收取报考人员的礼物或礼金。本次考试、体检、录取工作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人社局、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4.拟录用人员张榜公示或在东安新闻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配原则
已录用人员根据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招聘方案》中规定的需求学校。录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一式三份,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保证在本单位工作4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四、组织领导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安县教育局。
六、咨询电话:0746—4211815
东安县招聘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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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东安
来源:东安县招聘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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